国际工程合同索赔经验谈

  发布时间:2008-9-11 19:46:13 点击数:
导读:所谓国际工程,是指通过国际公开竞争性招标进行工程发包,并按照国际上通用的工程项目管理模式进行建设的工程。就我国而言,它既包括我国各个对外工程公司承包施工的海外工程,也包括在我国境内进行国际公开招标的国内…

所谓国际工程,是指通过国际公开竞争性招标进行工程发包,并按照国际上通用的工程项目管理模式进行建设的工程。就我国而言,它既包括我国各个对外工程公司承包施工的海外工程,也包括在我国境内进行国际公开招标的国内工程项目,如云南鲁布革水电工程、四川二滩水电工程、黄河小浪底水利枢纽工程等等。国际工程承包施工,是在竞争激烈的国际市场上进行的,承包商为了在竞争中获得工程施工合同,往往要降低报价以战胜竞争对手。但为了在施工中获得利润,便不得不在加强合同管理和索赔上下功夫。这已经成为国际工程界的普遍做法,即通常所说的“中标靠低价,盈利靠索赔”。

    根据笔者过去几年的实践经验,做好合同索赔,可使每个工程项目的索赔收入金额达到该项目合同价的5%~10%,个别的还可能更多点。这对于维护承包商的经济利益十分重要。怎样做好国际工程的施工索赔呢?根据我们的实践和经验教训,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1、建好工程项目

    这是索赔成功的前提。即承包商要认真地按照合同要求实施工程,使该工程项目按期、保质建成,让业主和咨询(监理)工程师满意。尤其是在施工过程中克服了重重困难,甚至发现原设计中不合理或错误的地方,提出了改进建议,被业主和工程师采纳,既节约工程造价,又改善了工程项目的运行条件。在这种情况下,承包商为索赔要求容易取得业主的谅解和认可,索赔的成功率较高。相反,如果承包商的施工质量不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工期不断拖后,合同管理混乱,使业主和工程师不满,这样的工程项目,即使是颇有道理的索赔事项,一般也很难取得结果。

    2、充分论证索赔权

     要进行施工索赔,第一道关口便是论证索赔权,即索赔的合同依据,对索赔权的论证不足,或引证不准确,就会遭到业主和工程师的拒绝。合同管理人员应十分熟悉本工程项目的全部合同文件,善于从合同文件中引证索赔的依据,证明自己索赔要求的合理性。有时,为了取得索赔的成功,除引用合同有关条款以外,承包商还需要了解业主国家的法律规定,引证该国的法律中允许承包商要求索赔的条文,或引证在该国类似情况索赔成功的案例,来进一步地论证自己的索赔权。

    3、评价方法正确 

    如果说索赔权的论证是属于定性的,即某项索赔要求能否成立;则计算索赔款额则是定量的,即能够取得多少索赔款,二者相辅相成。关于索赔款的计算方法,国际工程承包界通常采用的有总费用法、修正的总费用法、合理价值法、实际费用法等等。根据实践经验,采用“实际费用法”更容易为业主所接受,即以承包商为某项索赔事件所支付的实际开支为依据,向业主要求经济补偿。在计算索赔款额时,数据应尽量做到准确无误,不应漫天要价。

    4、注意索赔时限 

    承包商提出索赔要求,无论是费用索赔或工期索赔,都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限内以书面形式提出。FIDIC合同条款规定,自索赔事件初发起28天以内由承包商提交书面的索赔意向,并每隔28天报送索赔事件处理情况的资料。如果承包商没有在规定时限内提出书面的索赔要求,按照合同条款的默示条款精神,业主工程师可以不予受理。
   
    5、及时取得变更指令 

    承包施工过程中,经常发生工程变更。这时,承包商应按照工程师签发的变更指令进行施工,并明确如何计算补充的支付金额。有时,如果工程师口头要求进行工程变更,则承包商应要求工程师发出书面的变更指令,或要求工程师在确认函上签字。这是因为,没有工程师正式的书面指令或确认签字,承包商不能取得该项工程变更的经济补偿。

    6、严格掌握工作范围 

    每项工程的合同文件均有其明确的“工作范围”,但在施工过程中,工程师和业主经常要求承包商完成各种增加的工作,这时,承包商应及时明确这些增加的工作是否属于合同规定的“工作范围”。如果是该工程项目发挥预期作用必不可少的工作,则属于“附加工程”;如果超出了合同中写明的工程范围,则属于“额外工程”。因为“附加工程”和“额外工程”的计价原则是不同的:前者系根据合同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讨论决定,后者则应重新确定单价。这对承包商的经济收入关系重大。

    7、抓紧进行价格调整 

    合同价格调整是国际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课题。价格调整重点是单价调整,此外还包括物价上涨、后续立法、汇率变化等引起的合同价格调整。经验证明,承包商通过这些价格调整的合同规定,可以大量地增加自己的经济收入。关键在于熟练运用合同条款,进行新的单价分析,并根据物价上涨、汇率变化等新的资料,及时进行价格调整,取得工程师的同意,以增加自己的工程款收入。

    8、随时申报,按月结算 

    正常的施工索赔做法,是在发生索赔事件后及时地提出单项索赔要求,提出索赔报告,争取每月在申报工程款时同时申报索赔款,逐月索赔,把索赔款的索取纳入按月结算、支付的轨道。有时,在解决索赔过程中,由于新单价难以协商一致,承包商可同意暂时按工程师确定的新单价逐月收取索赔款,而对自己认为有权索赔的部分单价,予以保留,列入专项索赔,以期将来协商解决。实践证明,承包商在索赔中采取“算总帐”的办法,是不明智的。

    9、写好索赔报告 

    FIDIC合同条款规定,在索赔事件处理完后的28天以内,承包商应提出正式的索赔报告书,以确切的数据和计算,提出要求的索赔款或工期延长的天数。施工索赔报告一般包括五个部分,即:总论、索赔权论证、索赔款计算、工期延长计算、索赔证据资料(支持性文件、图片、影带等等)。索赔报告书在发出之前应认真检查,要求证据充分、推理清晰、分析合理、计算准确。

    10、取得工程师的谅解和支持 

    咨询(监理)工程师是处理承包商索赔要求的首要授权人。每项索赔报告,首先由工程师审核评定,再报告业主同意后即同承包商协商决定。没有工程师的理解和赞同,任何索赔要求也不会得到解决。承包商要善于同工程师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在处理索赔问题时,应同工程师充分协商,力戒急躁和威胁。经验证明,同工程师对抗,是办不好索赔的。

    11、做好业主的上层工作 

    在实践中,虽然由工程师审核评定索赔报告,但决定权在业主;对于大的工程项目,决定权往往在主管或更高的上级领导。因此,承包商在编写索赔报告书的同时,要做好业主及其上级的工作,使其理解承包商的实际困难及要求索赔的理由。当然,业主对索赔要求的支持,不能取代详细的索赔报告书。承包商应始终认真地编写好索赔报告。

    12、必要时施加压力 

    有时,承包商虽然有合理的索赔要求,有充分的证据和计算,有的工程师仍有意拖延处理,甚至无理拒绝。这时,承包商可以考虑采取适当的强硬措施对其施加压力,可采取放慢施工速度或部分暂停施工的办法,要求其限期讨论解决索赔问题。FIDIC合同条款赋予了承包商这一权利。实践证明,这种做法是相当见效的,但要掌握分寸。

索赔技巧

    索赔要注重技巧,技巧是方方面面的。例如,平时要把索赔申请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出去,抓住有利时期,争取单项索赔,切忌最后算总帐。单项索赔事件简单,容易解决,而且能及时得到支付。最后算总账有几个困难:一是时间拖长,不易说清;二是积少成多,数额较大,谈判困难;三是失去了工程制约的有利条件;四是工程后期,业主(或总包商)往往提出"反索赔",使问题复杂化,所以索赔一定要及时。另外还要善于利用有利时机,如总包商供货拖期,担心业主罚款,迫切希望施工承包商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工程进度,减少损失,这个时候谈索赔最有利。在索赔谈判中,还要注意对方的处境,要理解对方的难处和苦衷,善解人意,这样做,有时往往能取得很好效果。
预防"反索赔"

    充分估计到对方"反索赔",提出一批理由并不完全充分的或者比较苛刻的索赔申请,用以抵御"反索赔"。我们要充分收集可供对方审核并防止对方反索赔的有关证明文件和材料,认真编写索赔报告,做到真实、全面、准确、及时、有效,令人信服,经得起推敲。

索赔要按合同规定的程序进行

    索赔工作要按合同规定的程序进行,合同没有专门约定时,一般应按以下程序处理:
    (1) 进行事态调查,对事件进行详细了解,掌握索赔证据;
    (2) 对事件原因进行分析,并判断其责任应由谁承担,并分析对方承担责任的可能性;
    (3) 对事件的损失进行调查和计算;
    (4) 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向对方发出要求索赔的通知和索赔报告,提出索赔要求和支持这个要求的有关证据,证据应当详细和全面;
    (5) 通过双方谈判,或请专家调解裁决或提交仲裁,使索赔事件得到最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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