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竣工未验收的法律风险及解决方案

  发布时间:2017-2-28 20:30:09 点击数:
导读:竣工验收指建设工程项目竣工后开发建设单位会同设计、施工、设备供应单位及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对该项目是否符合规划设计要求以及建筑施工和设备安装质量进行全面检验,取得竣工合格资料、数据和凭证。那么,未竣工验收

竣工验收指建设工程项目竣工后开发建设单位会同设计、施工、设备供应单位及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对该项目是否符合规划设计要求以及建筑施工和设备安装质量进行全面检验,取得竣工合格资料、数据和凭证。

那么,未竣工验收的项目投入使用会有哪些风险呢

风险一:工程项目未经竣工验收,承包人就将项目投入运营。发包人与其结算时,发包人却以工程存在质量问题为借口,要求扣付工程款、或者拖延结算。

防控措施:注意收集发包人擅自使用的证据,如果一方将工程项目投入运营,而另一面拖延验收,拒绝结算时。此时,承包人应收集到发包人擅自使用的证据,发包人已经使用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使用项目时间。收集证据的方式包括照片、录像,使用公正等。

发包人使用工程的行为,推定为工程质量合格,免除了承包人部分质量保修责任,发包人已使用部分质量不符合约定为由,要求承包人返工、修理、重做的,不能得到法律支持。这种情况下,承包人对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仍需要承担民事责任。

有证据证明发包人已经使用工程的情况,承包人应该启动结算程序,向发包人递交结算报告或者直接启动法律维权程序,避免发包人通过拖延组织竣工验收达到迟延工程款的目的。

风险二:施工企业如不及时进行中间验收,可能导致1.工期被拖延,承担违约责任;2.无法及时申领进度款; 3.在其之后可能发生的工程质量及安全问题,要承担赔偿责任;4.如引起相关工程的延误,还可能遭到索赔。

防控措施:施工企业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进行中间验收:1.及时书面提交中间验收资料、并保留好送达凭证;2.如因其他方原因导致中间验收延误,应及时按约提交签证或索赔报告,做好签收记录。

    风险三:总包不及时进行分包工程验收,可能导致1.分包可能提出索赔;2.如影响其他工程的进行,可能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防范措施:总包应事先制定分包工程验收计划和具体的验收要求、验收责任人,对于要求进行验收的分包工程,总包应及

时报告发包人,及时组织验收,做好各项工作的衔接。

    风险四:施工企业未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及完整的竣工验收资料,导致竣工结算被拖延,承担逾期竣工责任及工程的保管责任。

防范措施:1.施工企业需要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通过直接送达、快递送达、挂号信送达等方式向发包人及时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及完整的竣工验收资料,并做好签收记录,保存好签收记录和快递、挂号信凭证等资料;2.施工企业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分阶段收集整理相关资料,以保证在工程竣工后的最短时间内向发包人提交竣工报告和完整的竣工验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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