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不影响已经达成结算协议的效力
发布时间:2017-6-27 22:45:33 点击数:
导读:北京高院工程问题解答7、当事人在诉讼前已就工程价款的结算达成协议,一方要求重新结算的,如何处理? 当事人在诉讼前已就工程价款的结算达成协议,一方在诉讼中要求重新结算的,不予支持,但结算协议被法院或仲裁
北京高院工程问题解答7、当事人在诉讼前已就工程价款的结算达成协议,一方要求重新结算的,如何处理?
当事人在诉讼前已就工程价款的结算达成协议,一方在诉讼中要求重新结算的,不予支持,但结算协议被法院或仲裁机构认定为无效或撤销的除外。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当事人一方以施工合同无效为由要求确认结算协议无效的,不予支持。
相关文章
- 没有找到相关文章!
最新推荐
联系我们
微信:gaojunlaw
邮箱:gaojunlaw@126.com
咨询热线:13817668278
地址:上海浦东世纪大道210号21世纪中心大厦15层。紧邻中华第一高楼上海环球金融中心,世纪大道与陆家嘴环路交叉口。21世纪中心大厦外形呈长方体形状,上部为四季酒店,下部为具有国际一流品质的甲级写字楼,其15层面积约2000平方米,均为高律师所在的上海融孚律师事务办公地。
来所路线:自驾车,从浦西经过延安东路隧道到浦东即到。
公交,地铁2号线东昌路站下,从4号口出站,向上海环球金融中心方向走8分钟即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