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区建筑业企业法务工作经验交流会在郑州举行

  发布时间:2017-8-3 10:12:31 点击数:
导读: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区建筑业企业法务工作经验交流会在郑州举行

随着“一带一路”、PPP、债权经营等一批新的市场热点、经营方式和投资形态的出现,建筑企业传统意义上以服务施工为主的法务活动,已出现了难以适应新常态、新形势的局面,给企业的法务工作带来前所未有的压力。6月13日,由河南省建筑业协会、河南省律师协会建筑房地产专业委员会主办,建筑时报社、建纬(郑州)律师事务所承办的“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区建筑企业法务工作经验交流会”在郑州市举办,展示一批在法务管理工作中取得的经验和成绩,提升整个行业的合规经营水平。

河南省建筑业协会副秘书长刘晓晗,河南省律协建房委主任、建纬(郑州)律师事务所主任栗魁在开幕式上致辞。建筑时报社总编辑余凯凯主持上午会议。出席交流会的代表来自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区所辖的河南、安徽、湖北、山西四地,汇集了上述地区90余家建筑企业共180余名企业法务工作者和工程法律专业律师。

在专家演讲环节,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合约法务部副总经理张宁发布《精益合规彰显法制价值创造 企法融合助推企业转型升级》演讲,从企业和项目两个层面,介绍了中建八局多年来探索和实践的许多法务管理的创新经验。就当前工程造价鉴定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企业法务工作应该如何应对这一话题,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王先伟分享了他的多个案例和见解。从多年的法务工作经验中,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孙玉军介绍了在建筑行业发展的新常态和新趋势背景下,建筑企业如何正确寻求防控措施落地,同时有助于项目风险受控。作为长期深耕于河南省建筑领域的法律专业人士,栗魁用了丰富的案例来介绍如何有效辨识工程合同的“黑”与“白”,分析了当前第四巡回区工程款拖欠问题特点及处置思路。

在互动交流环节,刘晓晗针对建筑业企业法务工作需提高和完善这一议题,提出建议:一是针对建筑业企业法务工作发展不平衡的问题,中小企业也要建立法务工作机构,配备专职和兼职的法务工作人员。二是进一步加强建筑业企业法务工作人员的培训。三是建筑业企业要充分发挥法务工作机构和人员的作用,使他们通过正确的流程为企业经营管理把好法律关。四是建筑业企业的法务工作者要走出办公室,深入到项目部去进行法律培训,指导他们保存签证等材料,解决施工当中的问题。五是寻求适当时机,推进召开建筑业企业法务工作经验交流会,推动建筑业企业法务工作的进一步完善和发展。

会上还发布了《河南省高院2015年至2016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裁判观点分析报告》。建纬(郑州)律师事务所建设工程部以无讼案例检索为基础,整理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5年至2016年度审理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裁判文书352份,在对相关裁判文书进行分析和归纳后,总结并制作了此报告,旨在进一步了解法院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主要观点和司法实践中的理解和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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